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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实验中心放射防护制度

一、放射源应存放与保险箱中,专人管理。

二、使用放射源,要由专人取出,用完后,专人及时放还原处。

三、取放射源时,应戴上橡皮手套,使用专用镊子夹取,不得用手直接取放射源。

四、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将放射源带出实验室。

五、使用放射源时,用铅砖屏蔽,以免射线对人体直射,要特别注意对眼睛的防护。

六、不得在核物理实验室内存放食品或吃东西,接触源以后,应充分洗手,谨防放射性物质误入口内。

 

物理实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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