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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队伍建设规划 |
1.中心设立核心骨干岗位3-5个,中心主任兼基础实验课程主持人为主持教授岗位,其他为主讲教授、教授(或教授级职称)岗位,核心骨干岗位按学校主持教授、主讲教授、教授(或教授级职称)岗位进行考核。
2.进一步加大高水平人员的引进和现有人员培训的力度。在鼓励教师积极申报学校实验教学改革立项、自制设备立项的同时,利用建设基金,进一步开展中心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立项工作,使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教学的改革和建设工作有规划和目标。
3.进一步强化流动助教制度的引进、流动助教和研究生助教的管理,使流动助教的数量每年保持在4个左右,进一步开放研究生助教岗位并强化岗位考核。
4.完善教学指导和教学质量监督队伍的建设,中心实验教学督导组将协助中心进一步加强中心年青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协助学校实验教学督导组对中心参加实验教学授课竞赛的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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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划与相关政策 |
1.学校重视实验队伍建设,重点建设的公共基础实验课程与专业基础实验教学课程设立教授岗位;专职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单列,并在重点实验教学单位设立正高级职称岗位;在学校聘任考核中,专职实验技术人员与相应职称的教学科研人员具有相同的岗位津贴级别;学校实验教学与技术岗位编制中,充分考虑实验室建设与实验教学改革的需要,重点建设的实验中心,改革与建设编制岗位所占的比例可以达到中心实验技术岗位的20%以上。
2.学校设立实验教学改革立项,使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实验教学的改革和建设工作有规划和目标。
3.学校利用部分资金,尤其是世界银行贷款“高等教育发展”项目资金,积极开展了实验教学队伍建设。物理实验中心的中青年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均分别进行了在职学位(学历)进修(在职博士3名、硕士6名)、校内外进修、国内外考察、实验技术培训等。
4.学校和物理系均成立了实验教学督导组,聘请优秀老教授、高工,对青年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进行传帮带。
5.学校每年组织专门的实验教学教师授课竞赛,促进了教学水平的提高,并将参加竞赛并获得奖励作为晋升副教授职称的必要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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